工作时间灵活,中山发布超1000个“妈妈岗”新岗位
中山多个镇街近期再次发布系列“妈妈岗”新岗位,岗位数量超过1000个。新的“妈妈岗”岗位分布在全市多个镇街,岗位类型涵盖制造业、酒店服务业、家政服务业等领域。
针对三孩政策下,部分女性就业从全职就业向灵活就业转变的实际,今年6月,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联三方四家)联合开展中山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证工作,发现市内部分镇街的企业创新推出“妈妈岗”的职位,针对全职妈妈工作兼顾家庭的需求,实行弹性工作制等用工管理模式。随后,相关部门大力鼓励和引导企业推出“妈妈岗”。目前,“妈妈岗”措施已基本覆盖中山各镇街。
相比一般的就业岗位,“妈妈岗”工作时间安排更灵活,这也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确保“妈妈岗”员工的合法权益,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相关部门和镇街,针对“妈妈岗”就业特点实施了系列扶持政策和用工指引。
劳动保障方面,企业须与“妈妈岗”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具备条款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同时,社会保险必须参,休息休假不能少。企业应当为“妈妈岗”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妈妈岗”员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代扣代缴,“妈妈岗”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工资必须按时发,应得金额不能少。企业招用“妈妈岗”员工,应实行同工同酬,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
此外,“妈妈岗”工作制度虽弹性,但加班加点须员工自愿。企业实行工作考勤制度,允许“妈妈岗”劳动者采用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8个小时。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要求“妈妈岗”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需经“妈妈岗”员工同意,企业安排“妈妈岗”员工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沙溪镇“妈妈岗”岗位信息:
阜沙镇“妈妈岗”岗位信息:
港口镇“妈妈岗”岗位信息:
黄圃镇“妈妈岗”岗位信息:
火炬开发区“妈妈岗”岗位信息:
神湾镇“妈妈岗”岗位信息:

坦洲镇“妈妈岗”岗位信息:
五桂山街道“妈妈岗”岗位信息:
西区街道“妈妈岗”岗位信息:
小榄镇“妈妈岗”岗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