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菏泽小区物业费、停车费基准价格公布!
2025-11-06 09:40栏目:百科杂文
为规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5月26日,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
《关于重新明确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牡丹区发改局、住建局,开发区、高新区经发局、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
一、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以及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实行分等级定价。根据菏泽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标准的有关规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按照服务质量从低级到高级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详见附件一)。建设单位与其通过招投标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对应的政府指导价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
三、本次公布的收费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