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工这个市场有点乱
请来的护工不识“胃管”
6月14日,康先生现年69岁的母亲因病入住省城一家三甲医院,因手术后进食困难,便使用了胃管来进食。在最初的一个星期中,母亲主要由康先生和大姐轮流照料。由于康先生和大姐都有生意和工作要做,在母亲的病情稳定后,两人便商量找个护工来照料母亲。“以前没接触过护工,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康先生说。

当康先生在楼梯通道内看到写在墙上的各种护工广告后,便拨打了其中一个护工的电话。在电话中,对方告诉康先生,他有两年的护工经历,而且他的客户都是老客户介绍的。与对方见面,经过一番简单的询问,康先生便以每天120元的价格雇佣了对方,并商定从6月23日开始工作。“本来我想和对方签合同,但人家说没必要就没签。”康先生说。
在6月24日当天,康先生因去大同有一桩生意要谈,便早早起床顺路去看母亲。当他进入病房时,这名正在为母亲做清洁的护工却让他大吃一惊:“做面部清洁的时候,护工拿着一块毛巾在脸上来回擦,把固定好的胃管都给碰得松动了。”康先生见此情形,连忙喝止了对方。当康先生告知对方胃管不能随便动时,对方却说以为是鼻氧管,只是用来吸氧的。
面对此景,康先生也对该护工说自己有两年的护工经历起了疑心。经过再三询问,这名护工才承认自己是在今年春节之后才干护工这一行业的,此前一直在做保姆,对于病人的护理知识也不甚了解。此前也只是照顾过普通的病人,没有照顾重病患者的经历。得知这一情况,康先生在结算完当天的工资后,辞退了这名护工。
个体护工竟没听说过签合同一事
可观报酬吸引保姆来凑热闹
护工素质良莠不齐,也让不少病人家属感到不满。太原市民陈先生曾经为父亲在住院期间请过一名个体护工,这名护工起初照看病人的时候还算尽心尽责,但后来却嫌老人“难伺候”中途甩手走人了,导致老人在半天内无人照料。“如果有合同的约束,就不会出现这种事。”陈先生说道。
找护工一定要签订合同
对于当前护工素质良莠不齐导致的种种乱象,山西天建律师事务所的李红军律师认为,在短期内还无法彻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病人家属在雇佣护工的时候,一定要与护工签订服务合同。“不论是通过家政公司,还是直接找个体护工,都要与对方签订合同,除了约定报酬之外,最重要的是在合同中要明确相关的服务条款,以保证服务质量,避免因此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李红军律师认为,目前护工的低层次与患者需要的专业性之间,已经成为日益突出的矛盾,如何为患者提供专业、熟练、健康、可靠的护工,已是当务之急。“不管采用何种方式,目前重要的是要健全法律法规,解决相关行业的专业指导性和操作性问题,因为护工已经作为一个职业出现,而且市场需求日趋庞大。相关部门应该将其纳入管理,或者组织成立行业协会,达到护工的自治和自律。”他说道。